114年9月5日修訂重點
1.創業營運空間整理費用:每案最高得補助費用百分之五十,進駐期間不限次數均得申請,累計補助總額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
2.辦理活動費用:補助青年自發性結合創業基地辦理活動經費;最高得補助活動費用百分之七十,每年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
3.新增參與海外國際競賽或展覽報名費用:補助青年參與國外機構辦理之海外國際競賽或展覽報名費用,其參賽或參展國家數至少三國(含)以上,每案最高得補助報名費用百分之五十,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每年度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
114年9月5日修訂重點
1.創業營運空間整理費用:每案最高得補助費用百分之五十,進駐期間不限次數均得申請,累計補助總額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
2.辦理活動費用:補助青年自發性結合創業基地辦理活動經費;最高得補助活動費用百分之七十,每年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
3.新增參與海外國際競賽或展覽報名費用:補助青年參與國外機構辦理之海外國際競賽或展覽報名費用,其參賽或參展國家數至少三國(含)以上,每案最高得補助報名費用百分之五十,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每年度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