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及審查流程說明
(一)申請
- 申請方式:
- 以線上報名:
- 進駐計畫書及簡報紙本資料(各5份)、臺中市摘星青年築夢臺中創業基地進駐計畫切結書(1份),請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憑)或親送本府勞工局;進駐計畫書及簡報電子檔(格式不限)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taichung.startup@gmail.com。
- 紙本資料寄送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4樓(收件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摘星青年築夢臺中創業基地進駐計畫)
- 洽詢電話:創業服務平台專線(04-22555948)、臺中市政府勞工局(04-22289111分機35623、35624)。
- 審查應備文件:
- 進駐申請表(含切結書及申請人及合夥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採線上報名填寫。
- 進駐計畫書+簡報(1式5份及電子檔),內容應依規範呈現須包含之項目(詳附件二)。
- 臺中市摘星青年築夢臺中創業基地進駐計畫切結書(詳附件六)。
- 其他本府或執行單位要求之補充說明文件。
(二)審查
本府應針對申請人資格及文件進行資格審查,申請人經資格審查通過後,再由本府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計畫書進駐簡報審查及必要時進行修正後進駐計畫書複審兩階段審查,相關審查程序、內容由本府勞工局另訂之。
- 資格審查:
由本府進行資格審查,如提送資料不全,得通知申請者限期內補正,若提送內容經審查有不實、偽造或資格不符者則不予通過,未獲通過之申請案,其繳交文件,本府、執行單位及營運管理單位亦不做其他用途使用,並不予退還。
- 進駐計畫書簡報審查及複審:
- 進駐簡報審查:由申請者本人進行進駐計畫書簡報,由本局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為通過或提送修正計畫書複審。
- 修正後進駐計畫書複審:通過簡報審查且須修正進駐計畫書者,應依據審查委員建議於七日內修正進駐計畫書及繳交,再由審查委員進行複審。
A.複審通過者以修正後進駐計畫書為簽約附件。
B.複審結果經全數審查委員認定不通過,由執行單位函文通知,另未依限繳交委員意見回復視同不通過。
- 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及現場提問,申請人應就所提計畫內容到場簡報說明,必要時經委員會同意得採用影片、實物等方式補充之。
A.審查項目及審查標準(總分100分)如下:
a.計畫呈現之專業性及商品或服務創新性(含創新技術、智慧物聯網、電子商務等)(35%)
b.營運計畫完備性(含人力配置、風險評估、財務分析及預期營收效益等)(15%)
c.行銷規劃(15%)
d.回饋方案規劃(15%)
e.近年創作實績及相關作品(10%)
f.簡報及答詢(10%)
B.本府辦理複審時,得於審計新村及光復新村遞補空間各優先保留至少1位名額予原住民、具身心障礙身分申請人進入正取名單。
- 審查結果:
- 經本府公告複審通過之正取申請人,本府將依各創業基地產業特性及正取申請人之創業屬性、名次及進駐空間類型志願序,逕為分配創業基地及創業空間。
- 正取申請人應配合本府或執行單位通知辦理簽約事宜,並於本府另訂之期限繳交以下證明文件,否則,視同棄權,由備取名單遞補。如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無合適之對象,亦得從缺。
C.公司或行號登記及稅籍登記證明文件,其登記地須位於創業基地。
D.設籍本市之相關證明文件。
- 未通過資格審查、簡報審查及複審之申請案,其繳交文件不予退還,本府、執行單位及營運管理單位不得做其他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