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審查結果公告之錄取名單依駐點空間編號(名單括號內之代號,詳如基地空間配置圖)順序排列。
- 備取名單依審查分數高低排序,備取逾3個月如未獲本府通知遞補,則失其效力。
- 正/備取申請者於接獲本府或管理單位電話通知(併行電子郵件通知)後3日曆天為考慮期,如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請於115年4月22日(星期三)前掛號寄送自願放棄錄取資格切結書,倘逾期未提交自願放棄錄取資格切結書,則視為同意進駐,並配合辦理簽約事宜;正/備取申請者若於簽約前期間放棄該次錄取資格,管理單位將逕行紀錄且自放棄日起2年內不得再申請本計畫。
- 如有任何疑問可來電摘星計畫專案辦公室 04-2339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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