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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星青年築夢臺中創業基地進駐計畫-補充計畫(第一期摘星青年續留方案)

一、緣起
「摘星青年、築夢臺中」創業基地進駐計畫(簡稱摘星計畫)之核心理念為青年創業孵化,以創業培育為主,而非產業園區之產值達成為目標,進駐期滿依據計畫以及契約規定,進駐者自應離駐。考量摘星計畫自103年規劃執行以來,各基地從草創荒蕪到活絡,早期進駐之第1期青年在基地內外營運及設施尚未完備之下即開始創業,間接活化創業基地,並對遊客之到訪提供帶領與指引效益,為能持續活絡基地發展並輔導第1期青年傳承創業經驗,爰建立本補充計畫,以為有意繼續進駐之青年申請依據。

二、申請對象資格
(一)限目前仍進駐於光復新村、審計新村及摘星山莊之第1期摘星青年本人,即104年進駐創業迄今之青年。
(二)合夥人不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名額
僅得申請原進駐空間續留且不得擅自變更創業內容,每一基地得續留人數,以審查當時尚進駐該基地之第1期青年總人數之50%為限,且續留申請以1次為限,續留期滿必須離駐,不得再次申請。

四、申請送件期程
自108年4月2日(二)至108年5月6日(一)下午5時(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或截止日前親自送達創業服務平台)

五、審查
(一)第1期青年得依補充計畫公告期程提案申請,經審查委員會決議通過符合4項遴選指標之一(指標內容詳如附件補充計畫),且未於進駐期間因重大爭議列異常會議審查及未獲申訴檢舉成立者始得續留,最長續留年限為2年。
(二)預計於5月完成初、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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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19
  • 發布日期: 2019-04-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 點閱次數: 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