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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經發局創業資源-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更新時間:2020-05-10)

「青創及中小企業貸款本金及利息延後繳納」

「 特 定 工 廠 低 利 貸 款 」

 

新世代年輕人大多夢想著能有朝一日自行創業,能依照自己的想法做有興趣的事,但常常因資金不足的原因而退怯,「臺中市政府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專案」最高累計新臺幣可達500萬元。

因應「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本府以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為目標,率全國首例於「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要點」新增「工廠改善準備金」貸款項目,協助廠商減輕負擔,順利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資格

    

                

貸款對象

1、  本貸款應以自然人或公司、行號提出申請(以下簡稱申貸人)。

2、  申貸人為自然人時應為設籍本市,年齡在二十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3、  申貸人為公司、行號,應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所規定之中小企業並設立於本市有實際營業。

4、  前項行業不含「金融及保險業」及「特殊娛樂業」。

5、  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向經發局申請納管之公司、行號,所提工廠改善計畫經經發局核准用以廠房之消防設備、環保設施及排水設施等資本支出者,得申請工廠改善準備金。

貸款上限

1、  同一申貸人累計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三百萬元,並得分次申請;如為本市地方型SBIR計畫獲補助廠商、獲本市創櫃板創新創意推薦,或符合經濟部「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標準,累計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五百萬元。申請創業準備金之貸款額度最高一百萬元,不得分次申請。

2、  申請創業準備金者,其貸款額度計算應併入其登記後之公司或行號。

3、  申請工廠改善準備金之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三百萬元,不得分次申請。

4、  前項工廠改善準備金應檢具統一發票核撥貸款,其貸款額度不與創業準備金、營運週轉金合併計算。

貸款利率

本貸款利率係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1.375%機動計息為上限

貸款用途

以購置(建)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等資本支出、營運週轉金或創業準備金等為限。

貸款期限

本貸款期限最長為5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1年。

申貸人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營運困難,得向申貸銀 行辦理展延貸款本金及利息,最長一年。並得展延貸款還款期限最 長一年,不受前項之限制。

申貸銀行

臺灣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中商業銀行

聯絡窗口

1.臺灣銀行  電話:04-22224001#304 宋先生

2.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電話04-22817171#325 廖先生

3.臺中商業銀行 電話04-22236021#5220 王先生

4.臺中市青創夢想家專案辦公室 電話:04-25675713#865  莊先生

5.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產業發展科 電話:04-22289111#31135 江先生

備註

1、  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諮詢專線:(04)2369-6008地址: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8(臺中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

2、  青創貸款之利息,可向本府勞工局申請利息補貼。本府勞工局04-22289111#35612 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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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11
  • 發布日期: 2017-08-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 點閱次數: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