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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適用對象

新創或所營事業負責人、出資人或事業體,如符合下列條件,得依個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如事業體負責人為外國人,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

一、個人條件(一)負責人或出資人於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之國民。(二)負責人或出資人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學分證明者(「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輔導課程辦理單位、相關課程認定原則暨特殊申請人規定)。(三)負責人或出資人登記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屬立案事業無出資額登記者不受此限。

二、事業體條件(一)所經營事業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之事業。(二)其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五年。(三)以事業體申貸,負責人為外國人者,須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並應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負責人為本國人者須符合前揭個人條件規定。

服務內容

計畫說明:

一、貸款額度
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創業貸款計畫書評估,各創業階段貸款得分次申請及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用,其額度規定如次:
(一)準備金及開辦費用
依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後八個月內提出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二百萬元。
(二)週轉性支出
營業所需週轉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三百萬元;經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輔導培育之企業,提高至新臺幣四百萬元。
(三)資本性支出
為購置(建)廠房、營業場所、相關設施,營運所需機器、設備及軟體等所需資本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
二、貸款利率:
本項貸款利率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75%,機動計息。
三、償還年限
(一)準備金及開辦費用、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六年,含寬限期最長一年。
(二)資本性支出
1.廠房、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十五年,含寬限期最長三年。
2.機器、設備及軟體:貸款期限最長七年,含寬限期最長二年。
(三)寬限期滿後按月平均攤還本金或本息。
(四)貸放後,承貸金融機構得視個案實際需要調整期限與償還方式,不受前三款規定限制。 申請程序: 申請人應填具創業貸款計畫書及檢具相關文件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承貸金融機構依一般審核程序核貸之。
四、保證條件
(一)依承貸金融機構核貸作業規定辦理,必要時得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移送信用保證,保證成數規定如次:
1.準備金及開辦費用:最高九點五成最低九成。
2.週轉性及資本性支出:最高九成最低八成。
(二) 送保期間保證手續費率以年費率百分之零點五計收。
(三) 以個人名義申貸本貸款之歸戶金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不得徵提保證人;逾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者,如有需要,以一人為限。以事業體名義申貸,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承貸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新優惠措施↓↓↓↓↓

青年創業貸款優惠措施針對
📌貸款金額100萬元以下的融資案,以從優、從簡、從速三大原則
   🔸提供前5年利息全額補貼
   🔸信保基金最高10成融資保證
   🔸以表格申請取代計畫書
   🔸提供單一窗口諮詢及專人申貸服務

申貸期程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5年內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事業,
   ✅且負責人年滿20~45歲
   ✅並於3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20小時或取得2學分證明之創業青年都可申請。

 

 

貸款諮詢窗口: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馬上辦服務中心 電話:0800-056-476

開業諮詢輔導窗口: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創業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0800-589-168

相關網址https://www.moeasmea.gov.tw/article-tw-2570-4238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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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11
  • 發布日期: 2022-08-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 點閱次數: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