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文化部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作業要點」受理申請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 111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6 日止。
二、申請資格:
(一) 個人:已成年至四十歲,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
(二) 團體:團經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 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等團體或組織。
三、補助項目:以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或跨領域藝術為主軸,規劃辦 理青年藝術發展之國內相關計畫者,得申請補助。
(一) 青年藝術職涯發展:青年藝術職涯發展:推動青年藝術職 能、實驗研發、核心創作、田野調查研究、發表展演、策展、 實習就業等相關計畫。
(二) 促進青年文化平權:提升青年參與多元文化,培養及開拓青 年參與藝文欣賞、創作、研究、交流等相關計畫。
(三) 青年藝術人才培育:為青年辦理有關提升藝文專業技術、行 政及藝術知能等相關培育計畫。
(四) 青年藝術整合平台:係指透過整合平台,協助辦理青年藝文 行銷推廣、國內外交流、跨域整合、資訊流通、經驗傳承等 相關計畫。
四、申請方式:
(一) 採線上報名方式申請,毋需寄送實體申請單。申請系統將於 111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12 時開放,截止時間(線上申請系 統關閉)為 11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6 時。線上申請系統: https://grants.moc.gov.tw/Web/。 (二) 請於申請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單填寫,並於線上繳交申請計畫書(格式不限,可為 Word 或 PowerPoint 投影片 格式,內容以不超過 15 頁為限),完成後將收到電子郵件確 認報名事項,請務必於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