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獎補助 SUBSIDY 】
2021「跨域合創計畫補助專案」
國藝會自2018年起辦理《跨域合創計畫補助專案》(原文化部《跨域合創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本專案持續支持國內藝文團隊與國際藝文機構合作,並開放團隊可與國內公私立展演機構合作,期待團隊能整合資源,提出跨地域、跨國界、跨領域之共創計畫。
▍補助截止日期
系統於4/15開放本案投件至5/5 23:59止。
▍補助計畫類別
人文、藝術、文化資產、工藝等或跨前述領域之合製創作計畫。
▍申請具備條件
①所提計畫須已經申請人與跨域合作對象完成簽署協議。
②申請案之申請人及其合作對象,其中一方依法首先設立之總機構(部)應設在我國,另一方之總機構(部)應在其他國家或中國大陸、香港、澳門。
③申請補助額度須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
④所附計畫書應辦理之活動至少百分之五十須在我國執行。
⑤計畫期程:每年8月1日之後,至多兩年。
⑥計畫不得為政府、政黨、學校等及其所屬單位主辦或委辦之活動;惟申請人與公私立展演機構合辦或共同主辦之計畫不在此限。同一計畫與文化部或其所(附)屬單位不重覆補助;該計畫如已同時申請其它單位資助者,應於申請書中述明。
▍補助對象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民間團體。不包含政府(及以其為主要捐助人之財團法人)、公私立大專院校、政黨。
▍補助原則
每一申請案之補助額度以不逾申請案預算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且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上限。
▍申請方式
本專案採線上申請。
🔗詳細補助訊息請見https://reurl.cc/nnMo2X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02-2754-1122,分機204闕小姐(cchueh@ncafro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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