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審查結果公告之錄取名單依進駐空間編號 (名單括號內之代號,詳如基地空間配置圖) 順序排列。
2.備取逾3個月如未獲本府通知遞補,則失其效力。
3.接獲本府勞工局或管理單位電話通知(併行電子郵件通知)後3日曆天為考慮期(114年8月18日17:00前),倘逾期未提交自願放棄錄取資格切結書,則視為同意進駐,並配合辦理簽約事宜;若於簽約前/期間放棄該次錄取資格,管理單位將逕行紀錄且自放棄日起2年內不得再申請本計畫。
4..錄取者請於收到本府正式發函通知後配合辦理簽約事宜。
5.如有任何疑問可來電摘星計畫創業服務平台 04-2255-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