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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經費補助注意事項

雇主設置員工專用哺(集)乳室,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新興建托兒設施,最高補助新臺幣300萬元;設置托兒設施,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50萬元;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之托兒津貼,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60萬元。前項補助由勞動部與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合併補助之。申請單位請至本網「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並於填寫完後列印,以郵寄方式,向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社會局(處)等)提出申請。地方主管機關應確實審查申請補助單位年度計畫,審查通過者,送勞動部進行審核作業視情形再予補助。

獎勵補助            
聯絡電話2228-9111        
聯絡人35410黃小姐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2-19
  • 發布日期: 2018-09-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 點閱次數: 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