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釋出之創業空間】(類型及租金說明詳進駐公告附件一)
(一)審計新村:A1。
(二)光復新村:E1+2、F5、F7、F11+12、F15+16、G27、G34、G45+46、G48、G55、G57、G66、H69、H70、H72。
【遞補進駐預計期程】
(一)受理申請收件: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下午5時止。
(二)公布審查結果:預定於114年4月。
(三)進駐基地:請詳閱附件一所標示之日期,如經審查通過,請依本府勞工局或執行單位通知簽約期程辦理進駐事宜。
【相關資訊請至以下路徑參考】
(一)申請對象資格及方式(含本計畫、相關書表):青創基地 > 基地進駐申請 > 申請對象資格及方式